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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感“举报奖无人领”

法苑微论
2000-04-18 来源:光明日报 吴健柳 我有话说

据报载,某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推出了工程质量举报奖,奖金为500元至10000万。自举报电话公布之日起,举报电话和信件每月都在百件以上,一些质量问题已被查实,而举报奖却至今一分也没有发出去,不是“查无此人”,就是找到本人也不承认。读罢之后,陷入沉思:为何没有人领奖呢?我想,这里的关键是对犯罪人惩治力度不够,对举报人缺乏有效保护。

目前,在一些地方,举报者的确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甚至是打击报复。前些时候,轰动全国的“豆腐渣工程”——钱塘江堤塘工程一案中,5名受贿的党政干部和4名包工头均被依法惩处,江堤也得到了修整。就在人们拍手称快之时,举报人沈柏虎却陷入了重重困境:干活没人要,有家不敢回,整天隐姓埋名、东躲西藏,当然更谈不上去领什么“举报奖”了。

举报奖的设立,本意在于鼓励和倡导公民举报违法行为,进行社会监督。然而,举报人有上述遭遇,谁还敢自找苦吃呢?不要说上门领奖,甚至连匿名举报恐怕也会失去胆量。沈柏虎从去年7月份开始,家里就开始频频接到“小心你脑袋”一类的恐吓电话,走在路上也常被人盯梢。试想,沈柏虎在举报后,执法单位若能有效地对其进行保护,这样的事情会出现吗?

能抚平沈柏虎们受伤心灵的,绝不会是成千上万元的“举报奖”!而是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,是对举报人的真正保护,是正气的伸张,是更为健全的法制。希望有一天,我们能看到正直之士坦然领取举报奖的场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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